邢台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西县河西镇古运河畔住宅小区(一期)项目验收鉴定书公示

邢台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西县河西镇古运河畔住宅小区(一期)项目
邢台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
临西县河西镇肃临公路西侧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通过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给予处理或者回应。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11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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