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2023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验收鉴定书公示

平乡县2023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
平乡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
本工程涉及节固镇、河古庙镇、平乡镇3个乡镇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通过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给予处理或者回应。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12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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